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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臭氧發生器對食品、藥品凈化車間、生產包裝車間、更衣室、庫房等進行消毒是國際公認的安全可靠的方法,也是QS、GMP、HACCP等認證管理的一項基本要求。但國內很多企業對臭氧消毒滅菌的知識了解不多,同時又受到某些臭氧發生器廠家或設計單位的誤導,因此很多使用者對臭氧發生器的選購和使用不規范、不科學,以至于達不到預期的消毒滅菌效果,還有許多朋友認為使用紫外線進行消毒就已經是非常好的了。那么今天山東凈化車間專業設計施工單位淄博潤春來向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國內食品、藥品企業傳統的消毒方法是使用紫外線燈照射,但紫外線的消毒效果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如照射強度、距離等,并且很容易存在消毒死角。而臭氧具有消毒滅菌速度快(3000倍于紫外線,600倍于氯)、消毒無死角、無任何殘留物、使用方便等優點。所以近年來國家商檢、質量、衛生等監管部門已明確要求相關企業淘汰紫外線燈,推薦使用臭氧發生器對空間和生產用水進行殺菌消毒。參照國家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及QS、GMP、HACCP等認證的要求,在使用臭氧對凈化車間(潔凈度30萬級以下)進行消毒時,車間內的臭氧濃度應該達到或超過10mg/m3的濃度標準;并且在達到這一標準后,繼續密閉消毒30分鐘。如果是對場所內的物品消毒,臭氧的濃度應適當提高。對于潔凈度較高的車間,如對10萬級、1000萬級的車間消毒時,臭氧濃度則應提高到20-3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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